此次进口食品抽查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标签标注不规范,有7批产品的标签标注不符合GB7718-2004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的相关规定。占不合格产品数的87.5%。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:
①无生产日期
此次抽查发现有4批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,仅在标签上标注了保质期。
②食品添加剂标注不全
此次抽查发现2批产品中分别使用了防腐剂苯甲酸和甜味剂糖精钠,但未在标签上明示。食品添加剂不标注或标注不全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并会对消费者产生一定的误导。
③未标注国内经销商的名称或地址
GB7718-2004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中规定:进口食品可以免除标注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,但必须标注原产国、地区(港、澳、台)名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、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。此次抽查发现有2批产品标注不符合此条款的要求,其中1批辣椒酱未标明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,另有1批花生未标明经销商的地址。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未标注或标注不全,消费者难以追究产品的质量责任。
④个别国产产品标签上的外文字大于相应的汉字
GB7718-2004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中规定:标签上可以同时使用外文,但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,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。此次抽查发现1批辣椒粉,其包装袋上印刷了大量的外文,外文大于相应的汉字。这样的食品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购买的是进口的食品,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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